12月18日,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的“全国餐饮业油烟净化技术发展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及地方环保产业协会、国内油烟净化领域专家、学者、行业企业代表等近300人济济一堂,助力餐饮业健康发展。
民以食为天,餐饮业的发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餐饮业数量也快速增长。数据显示,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餐饮业数量达567万多家,收入达到39644亿元,十年来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远高于其他行业。在众多的餐饮店中,中式餐厅占了3/4。然而,中国的八大菜系中,都有“炒”的环节,油烟产生量大,其伴随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也日益突出。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长易斌在致辞中表示,以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为代表的面源污染,饮食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环保投诉热点之一。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也早已列入修订计划,北京、上海等多地也已经先行先试,纷纷发布了严格的地方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自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超过15年。由于当时的环境和政策与现在大不相同,随着《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办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出台,并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该标准明显滞后,不能适应当前对VOCs排放的监管需求。
与会专家表示,由于此前的国家标准相对宽松,未将VOCs的排放限值纳入标准,随着油烟净化技术的发展,目前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比较容易达标。研究表明,餐饮业油烟排放不但直接产生PM2.5等颗粒物,其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也不容小觑,且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已经成为继工业废气排放、汽车尾气等排放源之后的又一大VOCs排放源。
对此,国家及环保部门都相应制定了一些列的管理要求,对餐饮油烟防治做出严格规定。2015年修订通过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处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刚刚发布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明确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产生异味的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异味处理设施;大中型餐饮场所还应当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对此,与会专家及业内人士表示,这对于餐饮油烟治理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与会人员表示,治理企业要多关注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动向,要关注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同时也要关注市场需求,不能只是埋头苦干。同时,在治理过程中,要注意餐饮油烟治理工程设计,不能开展恶性竞争等。
此次研讨会内容涵盖餐饮业大气污染控制政策、标准解读;餐饮业油烟净化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用高压电源、紫外灯管技术的发展;城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新标准下餐饮油烟净化治理的新模式、新理念的分享等。
易斌同时表示,我国的环保产业市场巨大,据粗略估算,目前环保产业年产值近7万亿。研讨会通过搭建餐饮油烟净化行业沟通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国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技术水平,探讨油烟净化行业的发展方向,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为净化设备配套的高压电源、紫外灯管等关键部件供应商寻找更多供需对接的机会。